
特殊工种退休条件: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;从事井下、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;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,男年满55周岁以上,女年满45周岁以上,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。
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。
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,每年要将特殊工种岗位、人员及其变动情况,向市(州)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登记,并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制度,实行群众监督。特殊工种退休时工种(岗位)的界定严格按照劳动部规定执行,不得跨行业参照。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,不得扩大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