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办理流程
第一步:
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,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报送,申请材料经调查核实无误、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,由申请人填写《申办受理户口经过》予以受理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标准;
第二步:
市公安局对于申报人申报材料齐全充分的,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批准决定,并由户籍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通知办理相关手续。对于申报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有关事实情况、需要退补充实完善的,通知申报人充实完善相关材料后,按承诺办结时限予以办理。
期限及费用
办理期限:2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暂无收费